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在Calvin Klein中国官方网站所购买的商品,在未经使用,不损、不污的情况下,我们为您提供一次7天无理由退换货,即自客户签收日起7日内,如商品及包装保持出售时原状且配件齐全(吊牌和水洗标未剪、未损坏、未使用、未洗涤等),将提供全款退货/同款换货服务(非质量问题退货/换货寄回的运费,需要您自行承担)。
注:内衣(包括泳装)及其他贴身类衣物、定制类或DIY商品、已拆封的香水类商品、手表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您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换货的商品,由于商品本身的特殊性,为保证每一位顾客的良好购买体验,该类别商品,非质量问题,不可进行退换。
有质量问题的商品退换货:
您通过Calvin Klein中国官方网站购买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我们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退换货处理。
办理退换货注意事项:
1. 必须保证商品出售时的原质量,不影响二次销售。
2. 商品的外包装和外观保持完好无损(包括包裹填充物及外包装袋),商品附件、吊牌标签、发票等,需齐全。
3. 换货商品仅限同款商品(即可以更换同款号,不同颜色/尺码的商品)如果因为客观原因(如商品已经停产、下架、尺码不全等)无法换货,则仅支持退货处理。
4. 如退换商品含有配件、附件或赠品,相关配件、附件或赠品需于退换货时一并退还。
5. 在购买商品时使用的优惠券等权益的情况下,在您退换商品时上述优惠券将不再返还到您个人的账户。如您选择退货,则我们会将您购买商品时实际支付的款项退回到您当时的支付账号中。
退换货运费承担方:
1. 商品质量问题、发错商品、或缺少附件,退换货运费由我方承担,请客户先行垫付运费,我们将在收到退回的货品,确认无误后,支付到您提供的相关收款账号中。
2. 如果您不喜欢商品、商品尺码不合适、或色差和线头等问题,退换货费用由需要由您自行承担。
不提供退换货的情况:
1. 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商品损坏。
2. 商品签收之日起,15天内未联系Calvin Klein中国官方网站,进行相关申请。
3. 已使用过的商品、试穿试用后产生损坏或变形的商品、或影响二次销售的商品(如:吊牌已剪下,领缘或袖口被拉长变形等)。
4. 您进行修改过或已洗涤过的商品。
5. 因为您使用而受损或沾染污垢的商品(附着化妆品、香味、异味等)。
6. 如购买时索要发票(点击查看,“如何索要发票”),退货时请将发票一同寄回,发票丢失将无法办理退货。